评标委员会在招投标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由招标人(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那么你知道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有哪些权利义务吗?下面不妨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熟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及相关的补充文件。
2.认真客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对评审情况汇总。
3.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按评标办法规定),资格审查通过名单或未通过的原因。
4.在评审表格,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果负责。
评标委员会的权利义务
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7)符合《招标投标法》第37条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8)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9)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看完上面的内容,相信大家都知道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了吧!想了解更多招投标信息的朋友请登录联盈标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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