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活动中,时不时就会遇到一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问题,联盈标讯小编根据在招投标活动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汇总,整理了关于招投标环节必须掌握的10个要点,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1、政府部门为什么要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
政府部门对招标投标进行监督主要目的有四点:一是净化市场环境,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建筑市场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二是防止腐败,维护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三是节省建设投资,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保证项目质量,减少不良事故的发生。
2、监管部门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3、对投标人有哪些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4、招标文件审查过程中一般要重点把握哪些内容?
招标文件审查应把握好几个重点内容:一是法律的符合性审查,主要看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重点是运作程序、时间规定、报价方法、评标办法和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是审查实际的可操作性,审查招标文件的制定是否与招标项目的实际相吻合,是否易于操作;三是招标文件用语是否明确,是否存有歧义。
5、招标代理机构从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成立,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代理机构从业必须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6、哪些人员不能参加评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个别评标专家存有倾向性意见应当如何处理?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个别评标专家存有倾向性意见,作为行政监督部门首先应当请其阐述其评标的依据和理由,不能合理阐述其依据和理由的,其打分无效,对其个人的行为,视情形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停止评标,直至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取消其评标资格。
8、哪些情况可以补抽评标专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补抽:
1、评标专家在投标人单位任职、兼职或持有股份的,或者投标人单位中有与评标专家有下列关系且任中层以上职务持有股份的:本人的配偶、子女;本人的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本人及配偶的兄弟姐妹。
2、所抽取的评标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标的。
3、同一工程在同一单位抽取了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评标专家。
4、有其它的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抽取评标专家的。
9、投标文件中金额不对以何为准?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0、何认定投标人的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更多招投标信息请登录联盈标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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