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试用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意见》,意味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进入新阶段(11城市联盟简称“4+7”试点,25省份联盟简称“4+7”扩围),该试点工作已经覆盖大陆31个省(市、区),成为当下医改“热点话题”,引发社会各方关注和讨论。
什么是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是指政府采购中将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服务集中进行采购,集中采购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今天联盈标讯带大家来看看引发社会各方关注和讨论的当下医改“热点话题”——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自落地实施以来,进展和成效如何?
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的价值在于:
1、该项试点,以凝练过的现有政策集成为基础,以地方创新实践为支撑,遵从继承—发展、实践—创新—再实践的基本路径,开展国家试点探索带量采购机制,既是传承更是创新。
2、保障药品质量供应,维护医药医疗生态,是实施医保战略性购买的前提;通过医保购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为临床价值医疗奠定基础。
3、通过试点,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生产预期,大幅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撬动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医药行业供给侧结构改革,走质量、规模和创新发展之路。
二、探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进展和成效如何?
据医保局网报道称,试点办负责人说:“4+7”试点自今年4月1日全面落地实施以来,已运行多月,总体平稳,执行进度超预期,社会舆论良好,患者用药费用负担显著降低。截至8月底,25个中选药品“4+7”城市采购量17亿片,执行约定采购总量进度好于预期。中选药品采购量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量的78%。招采工作真正做到了“带量采购”、“招采合一”,患者真正用上了降价后的药品,走出了药品一降价就遭弃用的怪圈,趟出了一条招标、采购、使用、支付贯通的新路子。
随着试点的推进,改革效应持续扩大,行业预期开始出现变化,医药企业营销模式开始调整;价格传导效应持续显现,专利悬崖开始出现;医院用药规范性、合理性有所改进;一致性评价工作加快,高质量供给增加;医药产业供给侧改革的共识趋于形成。
三、根据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试点中期评估结果显示:
1、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减轻,尤其是慢性病和重病患者获得感强烈,超过9成的患者赞成试点政策;
2、企业交易成本明显降低,25个中选品种的30天回款率达到97%。
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的总结:
(一)坚定信念: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向正确,总体路径可行,尚有诸多“关键点”和“技术参数”需要探索。“4+7”扩围建立在11城市“4+7”试点基础之上,更是针对“4+7”试点中的问题进行改革完善。医改是世界性难题,随着“4+7”试点周期演进,以及“4+7”扩围全面铺开,还会出现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问题。因此,这项改革需要坚定信念,需要改革者的“审慎”和社会的“包容”。
(二)试点潜在问题:以“4+7”扩围试点为例。
1、非独家中选模式,在克服了独家产品中选潜在问题的同时,会导致临近省份同品种供应价格不同,出现制度不公平现象;
2、从“4+7”试点城市中标产品快速放量现象看,“4+7”扩围试点机构层次更加多元复杂,受带量采购约束与激励诱导,临床过度用药与不合理用药风险增加;
3、“4+7”扩围试点,涵盖大量农村基层机构,对于再次“断崖式降价”的中选产品而言,其流通配送成本不容忽视,增加了农村偏远基层药品供应保障风险。
(三)对策建议:
1、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催生医疗机构内生动力,落实合理“结余留用”政策,所谓“合理”是保障医疗质量疗效前提下,少用药、节约用药,而不是简单使用更多“中选药”;
2、尽快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增加国家区域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调动医保基金统筹地区和医疗联合体的积极作用;
3、结合国家区域经济规划,指导制定医药行业转型发展规划,合理空间布局,引导形成若干既能更好满足国内需求、又具备国际竞争力“走出去”的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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