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相互之间是否存在直接控股关系,一般可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投标人的对外投资图和法人股东名单中查找证据。需要注意:(1)投标人股东相互混同不一定就是存在直接控股关系。只有某个投标人(企业、公司等组织)作为其他投标人的股东,并且投资额可以控制其他投标人的,才是直接控股关系。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又是其他投标人的股东,不能仅仅从自然人股东相同来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2)同一自然人股东控股的不同投标人,不认定为不同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二、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关系,可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投标人的对外投资图,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相关介绍材料,或者投标人的网站信息中查找,投标文件中公司管理架构图,A把B投标人放在其管理的下属企业名单中,A和B即存在管理关系,生产厂家与经销商、代理商、总代理与分销商因为产品销售的管理不是此条所指的管理关系,他们之间是平等的主体间的关系,而非供就商之间的不平等管理关系。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报
作者:钟志君 陈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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