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多标段分阶段招标,第一标段未规定一个中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第二标段招标时却规定第一标段中标人不能投第二标段,请问这是否构成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岳小川:招标人为了避免多个标段由同一个投标人中标,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可以参加多个标段投标,但不能在多个标段中标,即“兼投不兼中”,这种做法是不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不会排斥任何投标人,对投标人是公平的。这种做法在同类项目划分标段的招标情况下是很常见的,但是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清楚评标的先后顺序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先后顺序。
文章来源:《招标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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