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分类
  • 所有分类
  • 投标技术方案
  • 标书制作视频教程
  • 工具软件下载
  • 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
  • Word教程
标书制作特训营

投标保证金该不该成为企业减负的“眼中钉”?

2019年1月,某省财政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目的是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但笔者认为,企业减负有多种渠道,投标保证金不应成为应有之义。

投标保证金可以起到约束投标人行为的作用

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很有必要,可以约束投标人的行为,使其遵守承诺,必要时可以采用不予退还、没收等处罚措施,对规范投标人行为、净化投标环境、提高采购效率能够起到积极作用。投标保证金本身不会对企业的成本造成很大的提升(一般只要及时退还),而且成本应当综合考虑整个项目的成本,投标保证金的取消可能会增大围标串标或放弃中标的几率,间接增加了采购成本。

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应由采购人决定

收取投标保证金是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赋予采购人的合法权利,实践操作中,绝大多数采购人为保障其自身利益,往往都会选择收取投标保证金。近年来,国家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不断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给予采购人更多权利,以充分体现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以部门文件形式禁止采购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实际上剥夺了采购人的合法权利,既违背了法律法规,也不符合国家政策精神,有越位嫌疑。

应该多渠道为企业减负 投标保证金不应成为应有之义

为企业减负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采购大有作为。如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不见面开标让企业少跑路,取消标书收费和采用电子标书以降低企业投标成本;大力推行政采贷、投标保证金保险等金融业务,释放企业流动资金,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对技术标准统一、市场货物充足、价格波动较小、服务标准无准入限制的通用产品,可以降低保证金收取比例等等。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

原文链接:https://www.ylg6878.com/13465.html 转载请注明。

特别提示:本产品为虚拟资源,购买后不退款不换货,谨慎购买。

0

评论0

请先

站点公告

《电子投标平台系统教程》更新上线通知

各位学员请悉知:

《电子投标平台系统教程》现已更新上线,可直接登录播放器查看最新版电子标课程;若想观看老版电子标课程可以联系客服返回老版(2022版)课程。  

深圳市联盈标讯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新版课程介绍 点我查看
显示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