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建厂房设置了A和B两个总包,并已完成总包招标和合同签订。其中原总包A项下专业分包1已经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但在后来的施工总图调整时,专业分包1被重新划归到总包B范围内。
请问专业分包1该如何管理,是沿用原有的分包策划方案,现场施工管理由分包自己去与总包沟通?还是要解除合同,由总包B重新对此分包工程招标确定分包商?或者两个总包加上分包签订三方协议来解决?
徐鹰: 借鉴《合同法》有关合同主体权利义务变更的规定,此时可进行分包合同的主体变更并办理补充协议签订手续,由三方单位(两个总承包单位与该专业工程的分包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原总包A项下总包单位的相关权利义务转给总包B项下总包单位),相关分包合同的连带责任和权利同时转移。本合同的变更手续最好请原建设单位进行变更协议的见证并签字盖章,就可以视作其认可该变更,相关手续就齐全完善和合法了。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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