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中,招标人能否限定投标人经营年限?
答:不可以。
理由:企业经营年限的长短与履行合同无关,设定经营年限要求属于排斥潜在投标人。
财政部判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百一十九号)
在招投标中,招标人能否限定投标人注册资本?
答:不可以。
理由:2014的3月1日新的《公司法》颁布实施后,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部分企业为装门面,认为反正不需要实缴,注册资本越高越好,这样对外有面子,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注册资本根本无法反映企业的履约能力以及企业的经营状况。
政府采购也对此作了严格限制,财政部87号令明文禁止。
87号令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在招投标中,招标人能否限定投标人限定人员资格?
答:看法定要求。
人员能力审查是履行合同能力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不得不指出,在设定人员资格条件时不得超出法定资格条件。
原文链接:https://www.ylg6878.com/14743.html 转载请注明。
特别提示:本产品为虚拟资源,购买后不退款不换货,谨慎购买。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