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的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条件、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公开招标)、确认是否参加投标(适用邀请招标)、联系方式等。
招标人应重点关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设定,具体如下:
1.资质条件
工程项目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相关文件规定,合理设定投标人应具备的企业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同时,相关专业的投标人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服务项目应按照国家对工程勘察、建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的规定确定资质资格,货物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规定确定资质资格。
2.类似项目业绩和能力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能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如果招标项目需要以投标人的类似项目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标准的,应考虑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能够保证竞争,并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需要和所处自然环境条件的角度对投标人完成类似项目的规模、质量和数量等作出规定,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等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3.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能够反映投标人的资金筹集与资金运用能力。可对投标人的负债经营能力、短期偿债能力以及盈利能力状况等财务指标作出规定,如总资产、净资产、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净利润率等,保证投标人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且能够为招标项目提供足够的生产流动资金。
4.拟投入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
投标人拟投入招标项目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负责计划、合同、安全、环保、材料、设备等管理的分项负责人。可对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技术职务以及已经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条件等作出规定。
5.拟投入的设备
指投标人拥有或租赁,保证能够投入招标项目的设备。可对能够投入招标项目的设备规格(型号、容量)、数量等作出规定,并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设备的来源、规格(型号、容量)、数量、制造年份、功率、工况、所在地、可到达项目现场时间等资料,以评定投标人是否具有完成招标项目的设备能力。
6.信誉
一般包括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市场信誉情况和银行资信状况。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指定年份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违法犯罪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的声明和证明材料,银行在规定期限内出具的资信状况证明等。
7.业绩要求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能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如果招标项目需要以投标人的类似项目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标准的,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需要和所处自然环境条件的角度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或评标标准,同时应考虑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能够保证竞争。
特别提示:本产品为虚拟资源,购买后不退款不换货,谨慎购买。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