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不足 5000元 时,按 5000 元收取;
2.全过程造价控制若部分阶段的服务内容不实施,则扣减相应阶段的费率;
3.根据项目管理、技术的复杂难度情况,可计取1.1-1.3的复杂系数/难度调整系数,独立的土石方、软基处理、绿化工程等简易工程可计取0.7-0.9的复杂系数/难度调整系数;
4.工程主材、设备无论是否计入控制价、结算价等,均应计入取费基数。合同包干价的签证变更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
5.工程控制价的审核,可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难度计取0.7-1.0系数;
6.工程结算审核不执行效益收费,则在基本收费基础上增加0.2%作为结算审核收费;
7.计费基数招标控制价,结算价均不含下浮;
8.对于不跟随全过程项目咨询,单独委托的驻场服务,收费参照全过程造价咨询驻场收费模式,具体另行商议;
9.方案测算包括在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测算方案不超过2次。单独委托方案测算的,按上述标准计算,新增加一次测算的,递减10%,减到50%的,不论新增多少方案,每次增加方案最低的按上述标准收费的50%计算;
10.单独委托材料、设备询价的按实际情况双方协商;
11.按建筑面积计算咨询费的可按上述价格折算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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