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2、编制业务收费按编制人出具的成(结)果文件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鉴定业务按标的物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
3、审核业务收费按送审项目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先计取基本收费;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以送审项目工程造价核减额为收费基数(只按核减计费,不抵消核增额)。
4、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收费有审核项目的按本通知相应审核项目标准另计审核减额追加收费,不再计取基本收费。
5、编制工程量清单业务可先预收10000元编制费,完成后再按工程中标价为收费基数计费多退少补。
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单位工程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例如:某单位工程中建筑工程编制工程预算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额(万元)如下:
100×4‰=0.4,
(300-100)×3.8‰=0.76,
(500-300)×3.5‰=0.7,
(1000-500)×3.2‰=1.6,
(2000-1000)×3.0‰=3.00,
(3000-2000)×2.8‰=2.8,
合计收费:0.4+0.76+0.7+1.6+3.00+2.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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