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资格预审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内不少省(市)已先行先试逐步取消资格预审并出台相关政策严格限制资格预审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围标串标、非法谋取中标现象的发生,对净化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效果。实践证明: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资格预审,建设周期较长、结构复杂或者技术要求较高的特殊性工程建设项目,确需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按要求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公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
鉴于当前电子化招投标在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成功应用以及带来的前所未有的革命性改变,我们认为“资 格预审”制度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向进行改革推进:
一是逐步取消资格预审制度。基于电子化招投标技术的不断成熟进步、招投标市场环境的重大变化,可以逐步取消使用资格预审方式,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全面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切实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招投标环境。
二是可以实行政府批准制度,严格限制资格预审方式使用。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不行进资格预审,结构复杂或者技术要求较高的特殊性工程建设项目确需进行资格预审的,需经政府批准。“资格后审”是常态,“资格预审”是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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