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百次,中标一次!大呼“失败是成功之母”,以为即将迎来投标“春天”时,却发现唯一的中标也是个“坑”。
早知如此,何必踏上投标这条路呢,于是开始告诫身边的朋友:“道路千万条,别走投标这一条!”
上述情景并不稀奇,多数投标人怕是在“感同深受”。小编对投标这件事也深有感触,项目中标则“大吉大利,今晚吃鸡”,项目落选则“前功尽弃,痛哭流涕”。而频频落选,是因为投标人能力不行,还是能力不行,还是能力不行呢?对于这一点,小编予以否认,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写出五六百页的投标文件,怕只是忽略了些细节,傻傻的被“陪标”了。
陪标:即在某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前,招标单位已确定意向单位,然后由意向单位根据投标程序要求,联系关系单位参加邀标,以便确保意向单位达到中标目的的举动。
例子:注意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和条件
举个例子,甲方本只想要个通话的手机,但由于有指向性的投标人,便开始重新“酝酿”招标文件,最终呈现在大众眼中的需求为“甲方想要一个能打电话、能上网、有高清摄像头的手机”。本来一个能通话的手机报价1000元就能搞定,但考虑到这些问题后投标人的报价就得3000元啦。甲方在招标文件设置的这些标准和条件非常模糊不清,没发现其中门道的投标人还傻傻的报出了高价,而最终提前了解甲方真正需求的投标人以“合理”的低价取胜。
投标需谨慎,模模糊糊投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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