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百次,中标一次!大呼“失败是成功之母”,以为即将迎来投标“春天”时,却发现唯一的中标也是个“坑”。
早知如此,何必踏上投标这条路呢,于是开始告诫身边的朋友:“道路千万条,别走投标这一条!”
上述情景并不稀奇,多数投标人怕是在“感同深受”。小编对投标这件事也深有感触,项目中标则“大吉大利,今晚吃鸡”,项目落选则“前功尽弃,痛哭流涕”。而频频落选,是因为投标人能力不行,还是能力不行,还是能力不行呢?对于这一点,小编予以否认,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写出五六百页的投标文件,怕只是忽略了些细节,傻傻的被“陪标”了。
陪标:即在某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前,招标单位已确定意向单位,然后由意向单位根据投标程序要求,联系关系单位参加邀标,以便确保意向单位达到中标目的的举动。
例子:注意招标公告的“和”字
中部某省某地级市就一个涉农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投标人资格条件之一如下:
“现公开向社会聘请具有农业、畜牧、轻工业乙级以上咨询和设计资质,或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证书,有相应的专家团队和专业人员,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均可报名参与。”
注意细节的投标人便发现,该资格条件要求有些苛刻,需同时具备咨询和设计资质,即使有“或”也是画风一转,“或兼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证书”。看到这样的招标公告,投标人一定要考察清楚再决定是否参与投标。最终,经了解,兼备上述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两项资质在其省内屈指可数。
投标需谨慎,看“和”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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