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采购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作为政府采购的各方当事人来说,如果,大家都能加强对这些政府采购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就会从思想上重视招标采购,增强防范废标意识,就会熟知哪些环节容易发生废标,哪些环节应当谨慎操作,从而不会人为地发生废标的情形,所以,加强政府采购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应当成为时刻坚持的一项工作任务,尤其是在每次开标前,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人和投标的供应商一起学习上述法律法规,并对应注意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强调,非常必要,这等于为采购当事人各方防止废标,注射了一剂“预防针”。
严密编写采购文件:一是采购文件语言文字表述要严谨、准确、避免出现歧义和前后不一致。
二是采购文件格式要规范,要求应清晰,对重要事项和废标条款应作出重点提示,防止供应商因对采购文件理解有误被废标。
三是采购文件内容不得有违规、歧视性条款,不得通过不合理分包、制造商授权、特定业绩要求、设置排他性评分标准等方式,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
严禁专家随意废标:一是评审专家认为投标书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时,应当要求专家与投标人进行现场沟通确认,告知投标人废标理由,投标书非实质性条款遗漏、误填的,不得废标。
二是招标机构应当监督评审专家的行为,对专家判定企业废标的理由和依据进行复核,防止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评审,随意判定企业废标。
三是落实专家评价制度,记录专家职业操守、履职尽责情况,对违规违纪、责任心不强的专家及时清退出评审专家库。
精心测算采购预算:当出现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就应予废标。这就提醒我们,测算采购预算,既不能“丢头去尾”,也不能不留有余地,一定要精心测算。首先,测算采购预算要全面考虑,要着眼于采购项目的全过程测算,决不能把采购项目的运输成本、安装成本、调试成本等全部或部分寄托在供应商的免费售后服务上;其次,预算价格不能低于市场价太大。要把预算价格确定在优质优价的起点上,决不能把预算价格一味确定在低价格的起点上;再次,备足采购资金,防止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一方面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时,要先征求集中采购机构的意见,使采购资金数额比较准确,另一方面本单位也应准备一定数额的自有资金,从而不管市场行情发生多大变化,都能保证不会发生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形。
特别提示:本产品为虚拟资源,购买后不退款不换货,谨慎购买。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