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时候对于各个方面的知识都要有所了解掌握。特别是招标代理机构方面因为不够了解导致对中标结果不满意,我们都需要及时了解清楚。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认定的行政法依据】: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机构的资质】: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的定义】: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定义】: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认定行政管理主体】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总的来说,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认定的行政法依据、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机构的资质、工程建设项目的定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定义等等定义都是我们在建设项目中要了解的,及时避免在招投标实践中因为不够了解这些情况扯皮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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