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用户求助我们联盈标讯,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参加投标,没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下面就这个问题跟大家解答一下。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具体可以参阅: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没收情形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完结期间内撤标抱歉投标保证金是不可退还的。投标截止期前可以撤回投标但要书面通知招标方此时保证金可退回;或如果投标有效期到期招标方发出延长投标有效期通知时可以拒绝延长退出投标并可退回保证金。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没到投标截止期,你书面通知招标方撤回投标,这种情况下是可以退回投标保证金的。
如果过了投标截止期,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投标保证金没收情形的第一条规定,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那么很抱歉,你的投标保证金就会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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