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能否审查招标文件等?
1、交易中心要求招标项目在挂网招标之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组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等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进行审核,请问:交易中心的要求和做法是否合法合规?为何?
2、由于现在的公共资源项目都进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于代理机构都需要从客户端账号提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再由交易中心这边进行审核操作,交易中心点击通过后信息才能在公共资源网显示。那么,对于交易中心来说,是否需要对招标代理提交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核呢(所有项目前期资料、手续等已经完善)?如果审核通过后,若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等出现违法违规等内容,交易中心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呢(因为是交易中心审核通过的)?
解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凡是采取审核招标及拍卖文件、出让方案等实施行政审批,或者以备案名义变相实施行政审批的,一律限期取消。因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行使审核职能。对于你反映的情况,建议向当地财政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反映。
本文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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