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的项目,代理机构可以公开每个评分项的平均分吗?
答:不可以,该情形属于评审情况,应当保密。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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