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应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招标文件肯定包含了“技术标准和要求”,但为什么现在代理公司都认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应该有招标人提供?
实际操作中也是招标人另行委托设计院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
bidboy:
编制招标文件不是说招标文件的每一个章节和每一段文件都由招标代理来编写。
我们一般编制招标文件都会采用国家,行业或地方的一些范本,那么这些范本中的须知,通用条款什么的就不是代理机构编写的。而是直接拿来使用的。
技术标准和要求也一样,有些是可以直接引用设计院的技术规范,或招标人的工艺要求等文件。
当然如果某类项目代理机构做多了,会有一些经验和常规的写法,可以供招标人借鉴。这也需要招标人同意。
所以代理机构的角色更类似于杂志编辑部,把各类相关文件杂志风格和宣传需要编制成一体,以达到整体目的。
唐广庆:
关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由谁编制的问题
既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就应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这应是不争的事实。本人认为招标代理机构不会编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则其不具有招标代理资格。如果由招标人提供,也即招标人自己或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时,他就无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了,自己就具备招标资格。反过来说招标代理机构不编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部分,这样招标代理工作谁都可以承担。即熟悉法律法规、标准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程序的单位就可承担招标代理工作。这也就是说为何许多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认为招标代理工作技术含量太少的原因。也说明我国招标代理工作走向误区了!我对招标代理工作的业务内容看法如下:
1.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国际上称“技术规范”,以工程项目为例,其内容包括有:(1)总则:工程内容(项目)、总工期和各项目完工日期、由其他承包人完成的工程和工作、施工交通、工程名称定义、术语含义、图纸和其他提交的文件、临时设施要求、规范解释优先次序、支付依据和支付等。(2)各工程项目: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部位和工序、使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国家)、工程材料要求技术质量标准和具体指标、工程实施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具体指标、工程实施对承包人机械设备技术要求、工程质量管理(包括检验数量和部位)、计量和支付。
2.以上可以看出,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除主要项目的具体技术标准和要求外,还包括项目工作内容和工序、临时设施、进度和支付等内容,这部分既包括合同内容,也包括支付等合同管理的问题,所以委托设计单位是编不好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文件的。
3.因此必须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应首先依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各项目的具体技术标准和要求,结合合同条件以及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再编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4.从此可以看出,这对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是很高的,也就是说招标代理机构是一个具有高技术含量的中介机构。那么是不是说要有土木工程的各类技术人员构成的代理机构呢?不!这样机构太庞大了。解决这样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组建包括土木工程类别专家组,其成员不是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而是有事时临时聘请的工程师和专家,一事一办,办完一件事付咨询费后就结束了!本人了解国际上的工程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如美国哈扎工程咨询公司、加拿大国际工程管理集团、澳大利亚雪山工程咨询公司、日本大成建设株式会社等)都有庞大的各类技术人员为企业后盾。如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利用世行贷款进行国际招标项目,都聘用专家为其服务。费用虽高,但效果极佳!我国大量各类技术专家闲置在家,费用又少(世界上最便宜的是中国专家),何乐而不为呢!
5.我认为会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合同预算(标底)、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等)的代理机构,才是有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中介机构。如果不是这样的机构,则正如钱老师曾说过的:“招标代理机构的红旗换能扛多久?”,我看将被淘汰!
希大家批评指正,以便进一步交流!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文章节选自:中国招标采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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