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云南投标书制作。导致出现废标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投标企业操作不规范是重要原因之一。本文是对出现废标的原因及应对措施进行分析、总结;为投标企业提供借鉴、参考。
政府、企业的项目招投标,都需要制作标书,参加投标时经常会因为各种错误导致废标。我们总结多年制作标书经验,并受到《清单革命》的启发,把标书制作流程化,以防止遗漏标书的重要事项。《标书制作特训营》>>
一、废标的常见类型:
1、资格条件不具备而引起的废标
通常情况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都对投标人的资格标准进行了规定,而招标文件中要求资格的标准条件是通过投标人的各种有效证件、资料来实现的,如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法人代表授权书等,所以各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报名时、封标前要注意资格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格性。
具体有以下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1)完整性:仔细审读资格条件并一一对应检查。
经常出现的问题: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如招标文件要求法人代表不能参加投标时,由委托代理人投标的,但必须具有授权委托书和其授权投标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有些供应商在开标时,未带或只带了其中的一件。
(2)有效性:保证各个证件、资料的有效性。
经常出现的问题:
◆未按要求带证件原件;
◆未按要求对复印件进行公证;
◆证件过期或没有年检;
◆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而携带驾驶证或护照的;
注意:授权委托书的名字与实际持有的居民身份证的名字不一致的及资格证明文件中的法人代表人授权书或制造厂家授权书要求加盖法人公章而加盖投标专用章或办事处、分公司印章的等都不是有效的证件或资料。
(3)合格性:保证各个证件的内容、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经常出的问题: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法人代表人授权书或制造厂家授权书格式填写。
Q:如果要求的证件正在年检中怎么办?
A:应该在征得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后去发证单位开证明,证明相应证件是有效的。只有发证单位的证明才有效,企业自己开的或上级主管部门开的证明都无效。
Q:联合投标应注意哪些问题?
A:联合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证件或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联合体协议书。否则,联合体将成为无效投标人。
此外,如果受厂家约束,投标人只能采用本产品授权格式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同意意见,否则有可能导致废标的结果。
2.商务条款引起的废标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是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如果说商务条款的重要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就有可能导致废标,一般性条款不能满足,将导致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打低分。因此,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相当关键,应当引起重视。
经常出现的问题:
◆交货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尤其要注意“日历天”、“工作日”的区别;
◆质量标准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要注意企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区别;
◆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
◆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或比例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报价为非唯一性报价(关于投标折扣的做法:应该是只有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且在公开唱标时唱出的投标折扣才为有效报价,否则将按报价的非唯一性处理);
◆投标文件的份数不满足;
◆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而未盖章或签字的。
3.技术条款引起的废标
经常出现的问题:
◆主要条款不满足。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认为自己产品某一特点优于招标要求的参数,但未提供文字解释或对比说明,而单一更改产品技术参数;
◆提供的质量检测报告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检测品种、检测项目、检测方式、检测机构等要求不符。
4、其他原因
◆因路远、堵车、乘电梯等客观原因而超过截止时间投标的;
◆未按规定密封的;
◆串通投标,且投标文件内容多处雷同的;
◆利用以前投标文件电子板编制新的投标文件,却忘记更改招标文件编号或投标日期。
特别提示:本产品为虚拟资源,购买后不退款不换货,谨慎购买。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