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里的合同质保期有效吗
这个是有效的。《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
质保期是对产品的质量期限的保证,也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规定,通常在质保期内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是在合同的履行期限界满后才发生,当然在特殊的合同中比如长期性合同而产品是在跨度时间较长的期限内分次履行的,而产品又属易腐变质的产品的情况下,可能产品在质保期内便出现了质量问题,这时就可能还仍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民法典》生效前,现行《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情形。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招标合同中,如果需要约定质保期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的,质保期的目的其实为了保障这个产品的质量问题,只要在这个有效期之内出现了质量问题,都是可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如果您还有相关招标相关咨询可以致电联盈标讯在线客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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