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分类
  • 所有分类
  • 投标技术方案
  • 标书制作视频教程
  • 工具软件下载
  • 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
  • Word教程
标书制作特训营

工程建设联合体的法律特征

工程建设投标联合体主要有如下法律特征:

1.主体的有条件性。《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法律或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提出了明确有要求,有兴趣的法人或他组织根据自身具备的资格、实力、专长,依据优势互补的原则,成立投标联合体,争取投标成功,联合体的成立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

2.组成的自主性。联合体应根据自主的原则组成,其行为属于各方自愿的、共同的法律行为,法律也没有赋予招标人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权利,是否组成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自己决定。《招标投标法》第31条第4款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3.组织的临时性。工程建设联合体投标一般适用于大型建设项目和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在开标评标定标之后,如果联合体未中标,则联合体即解散;如果联合体中标,则联合体依照联合体协议确定的各方在招标项目中承担相应的工作和责任,在完成招标项目并经有关方面验收后解散,所以联合体是一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广告:在招投标活动中,废标难以避免。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讲,废标现象体现了招标投标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也是很多投标人的心腹之痛,常见的废标原因,联盈标讯整理了标书制作流程与技巧希望大家能掌握技巧够帮助投标人有效提高中标率。《标书制作特训营》www.ylg6878.com >>

原文链接:https://www.ylg6878.com/6283.html 转载请注明。

特别提示:本产品为虚拟资源,购买后不退款不换货,谨慎购买。

0

评论0

请先
显示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