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招标投标的时候,是不能串通投标的,串通投标中标的,中标是无效的,串通投标的当事人还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什么情形?下面由联盈网络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受行政处罚多长时间不能投标
我们知道,在投标活动中,如果投标人不遵守规定违法的话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所以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受行政处罚多长时间不能投标?下面就由联盈网络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组成投标联合体的现实根据
招标项目的复杂性是组成投标联合体的现实根据。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某些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巨大,所涉及的科学技术及其应用的范围非常广泛。成功完成此种项目的建设,往往需要多个各有所长的实力雄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密切合作、优势互补。现代的社会分工愈来愈精细,虽然某些集团公司的经营范围非常广泛,但其往往也只在某一领域具有相对优势,对大型复杂的工程建设项目,这些集团公司一般也无法成功完成。因此,几个在不同领域各具竞争优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既是他们中标大型复杂工程建设项目的必然选择,又是成功完成此类项目的现实需要。
工程投标书格式是怎样的
工程一直是我们老生常谈的一个话题,因为工程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抹去的一部分,我们今天生活水平一部分是由工程达到的成果所影响的,工程的建立前期需要进行工程投标,这是每一项工程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工程投标书格式是怎样的?下面就让联盈网络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评标人可以构成串通投标罪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是不得有串通投标行为的,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并且情节严重会构成刑事犯罪,那么评标人可不可以构成串通投标罪的?下面由联盈网络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以不同方式应对投标人弃标行为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具有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于明显低于成本报价的,评标委员会也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但据了解,在采购实践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不一定都能实现,尤其是对那些在评审中价格分占较大比例的项目更是如此。
当前政府及公共领域实施招投标时存在哪些问题
《招投标法》,对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强化招投标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从审计实践看,在目前情况下,贯彻《招投标法》的力度普遍不够.招投标的管理不规范,还存在不少问题。
招投标恶意投诉处理难点主要存在哪些方面
投诉属招投标当事人揭发招投标活动违规违法行为的重要途径,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公平、高效的招投投标环境。恶意投诉成本较低,虽能有效的弥补招投标监管功能的缺失,但也给主管部门的招投标投诉处理工作造成巨大的人、物、财力损失。招投标恶意投诉处理难点主要存在哪些方面?下面就由联盈网络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的知识,希望能够回答您的疑问。
工程质保金投标时规定是什么
在工程建设中,工程质量是最重要的,为了保障工程质量,需要交纳质保金,那么工程质保金投标时规定是什么,关于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联盈网络小编整理了关于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建筑工程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说起建筑工程招标,我们第一时间会想起政府招标。这里我们就梳理以下建筑工程招标,一项工程的招标是整个工程的最开始的环节,招标的好坏情况都会对工程的周期有或多或少影响。我们要对流程了如指掌,才能在招标过程获得更好的收益。那么建筑工程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让联盈网络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哪些工程建设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
在我们身边经常会遇到一些工程问题,有时候是工程发包或者是工程分包,由此我们知道了一个工程的完成是靠几个施工单位一起完成的,并不是一个施工单位完成的,所以在工程建设中经常会出现招标问题。那么哪些工程建设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下面就让联盈网络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怎么认定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
招标,是众多采购方式中最重要的一种。招标是业主选择最合理供货商、承建商或劳务提供者的一种手段,是实施资源最合理配置的前提,招标全过程是选择实质性响应标的过程,因而招标也是各方面利益比较、均衡的过程。
串通投标罪中的从犯会被如何判处
在重大的项目招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报价的,对国家、公共利益造成严重侵害的,是会构成串通投标罪的,那么串通投标罪中的从犯会被怎样判处?下面由联盈网络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